乡愁是人类共同的主题。美国乡村歌手会带着回乡的轻松去哼唱“country road,take me home(家乡的路,引我回乡)”,也会将离愁化为“lord, I’m 500 miles away from home(主,我已离乡千里)”这样的哀歌。而到了中国,“乡愁”似乎有着别样的魔力,“叶落归根”这个词更像是一句魔法咒语,深深地烙印在每一个黄皮肤的中国人灵魂深处。
社会进步飞快,随之而来的就是浪潮般的人口迁徙。背井离乡的人们逐渐长大,对家乡的思念就像是初冬清晨的浓雾,怎么也化不开。不知从何时起,曾被认为是年轻象征的80后也开始有了自己专属的回忆,我们读到或长或短的关于家乡的文章,读到春天的小蝌蚪,夏天的萤火虫,秋天的蝉蛹和冬天的火炕;读到山坡和溪水,赶集和卖粮。那么,城里长大的孩子们呢?一个生于城市、长于城市,从未离开过城市的孩子,也会有乡愁吗?在步入中年后的某个夜晚,站在高层小区的窗口看着和几十年前完全不同的城市,他会不会也有那种离乡千里的孤独感?他是否也有回不去的乡愁?
两年前的秋天,我和儿时玩伴相约在一家咖啡馆聚首,碰巧在我出生的那个社区——我出生在12栋,咖啡馆在9栋。我们俩从这里搬走都已近20年,幸运的是我以前住过的这一栋还在,而他小时候住的那一栋因为靠近主干道,早在十多年前就变成了高大的写字楼。
我们把车子停在了12栋背后,慢慢踱了一圈。如我所料,房子比印象中的矮小,间距比印象中的窄。我当然知道,这些都没有变,变的是我。而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房子存在的模样——颜色从浅灰变成了深灰,变得和路面完全相同,就像是直接从粗糙的水泥地面上生长出来的,又仿佛它们就是水泥地面的一部分,却又挣扎着要与地面分离。深灰的水泥墙面上斑驳着油泥一般的大块黑渍,随处可见的裂纹像是要把这栋楼房撕裂,还有那深蓝色和棕色的铝合金封闭门窗,看上去连阳光都无法透入。在那一刻,我想到了无数关于老房子的比喻——毫无生气的朽木、或是风烛残年的老人。
住在里面的人,他们的生活一定不会有趣吧。我这么想着。不过我知道,在三十多年前,这栋房子不是这样,住在里面也不是这样。那时大人们会早早起床,去菜场门口的摊子上买回热气腾腾的油条和麻团,咬上一口就会让嘴唇都变得油光光的。上学的孩子们三五成群,穿过晨曦和邮递员“铛铛铛”的自行车铃声,一边聊着昨晚的动画片一边向学校跑去。下午放学后,低年级的孩子大都在粮店门口的空地上玩弹珠;口袋里有零花钱的大孩子们啃着刚从油锅里炸出来的香肠面包,或是在回家之前溜进漫画书店偷偷翻上几页。不多久后,小区里开始出现油烟味和饭香,出现奥特曼和哆啦A梦的声音。路灯亮起,踢球嬉戏的孩子从散步的大人中间跑过又跑回,还有的孩子借着帮爸爸买香烟的机会躲在一楼小卖店里偷看连续剧。最后,小卖店主人关掉正对大门口的电视机,便是宣布这一天的结束,只剩下路灯发出轻微“嗡嗡”的电流声,像是喃喃自语,又像是和城市说着晚安。
我知道,终有一天这栋房子会变成一地的红砖和水泥碎块,这块灰色的地面会被新的柏油浇灌,长出威武的写字楼或充满绿化带的新楼房。那个城里长大的孩子,会站在另一栋楼的窗口看着这些变化,或是在另一群水泥建筑中听着童年远去的声音。他会带着自己的孩子回来看看,并告诉她:“爸爸小时候就住在这里哦。”可是,他已经无法认清楚具体的位置了,那些老化丑陋的旧式楼房、倾斜的电线杆、生锈废弃的报刊亭,连同粮店、小卖店、漫画书店一起,永远消失了。再过几十年,大概不会再有人记得城市旧时的模样,只有在这里生活、在这里长大的孩子,会觉得那时的城市才是自己的故乡。这种感觉很奇妙,自己的故乡明明就是这座城市,但它好像又不在了。这种奇妙的感觉你不知道该和谁说,因为你不知道别人会不会懂。
也许乡愁并不是人类共同的主题,孤独才是。
(钱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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