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用信息的立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已经有多个省市通过了关于公共信用信息的地方立法。基于这一背景,民进市委将“关于在我市开展公共信用信息立法的建议”作为市政协民进界别履职协商的课题,组建课题组,开展调研。
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征信活动虽然已经大规模地展开,但存在着明显的法律缺位:一方面,国务院所制定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调整范围有限,公共信用信息的征信活动不属于其调整的对象。另一方面,江苏省政府所颁布的《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征信业务作了综合性的规范和调整,但这两个法律文件制定的时间较早,部分内容已与征信业的发展现状不适应,且只是作为“暂行办法”,其权威性和稳定性都存在一定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民进市委课题组先后走访了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征信中心、常州市经信委、常州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了解常州市征信法制实践中的基本情况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对于常州征信立法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年初,由常州大学高国梁老师执笔,形成调研报告,并将调研报告提交常州市法制办,市法制办专门召开了研究座谈会,非常重视,于3月将“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政府规章项目中的调研项目列入常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立法计划,由市经信委作为牵头部门具体承办,市经信委于3月26日印发《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实施方案》,3月下旬,分别成立《办法》立法工作起草领导小组和专家顾问组; 4月中下旬,赴深圳、杭州、无锡等先进地区考察调研,学习借鉴各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法律法规制定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7月上旬,分别召开市社会信用体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部分企业等多层次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初步形成《办法》讨论稿;7月中旬,召开第一次专家顾问组会议,听取有关专家对《办法》的建议,形成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9月初,全面完善《办法》征求意见稿,形成《办法》送审稿,上报市政府;并计划9月下旬,《办法》送审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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