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中
3月29日文汇报“笔会”刊发毕飞宇《凤姐“款步”与小说的反逻辑》一文,毕文从细节入手,论述曹雪芹笔下人物言行的反逻辑之点滴,读来别开生面,很有意思。
毕文中列举的一些例子,毕先生认为都是反逻辑的,也就是不合生活常理,违背了正常人的逻辑思路与行为方式。这些细节,乍一看,也许是让人大跌眼镜,但细探一番,笔者认为这些细节还是符合生活逻辑的,并没有背离正常人行为与情感的发展轨迹。
毕文中提到《红楼梦》第七章,王熙凤与贾宝玉来到宁国府,当时秦可卿的弟弟秦钟刚好也在宁府,于是王熙凤提出要见见秦钟。此时,尤氏与王熙凤开了一番玩笑,尤氏说,“人家的孩子都是斯斯文文的惯了,乍见了你这破落户,还被人笑话死了呢。”王熙凤笑道:“普天下的人,我不笑话就罢了,竟叫这小孩子笑话不成?”也就是说,王熙凤与尤氏的这些话,都是相互“笑嘲”。此时,贾蓉刚说了几句阻拦的话,王熙凤对贾蓉说:“凭他(秦钟)什么样儿,我也要见一见!别放你娘的屁了。再不带我看看,给你一顿好嘴巴。”毕文认为,这番话的腔调很无赖,几乎就是骂街。王熙凤当着秦可卿的面对秦可卿的丈夫这样,以王熙凤的情商,她为什么一点也不顾及一个妻子的具体感受?其实,王熙凤的话根本就不是无赖之语,也不是骂街,与不给秦可卿面子也无关。这纯粹是一种戏谑之言,当然也体现了凤姐儿一惯的泼辣的个性。王熙凤与贾蓉母亲尤氏可以相互“笑嘲”,对于晚一辈的贾蓉,她当然可以装作一本正经地教训他一顿了。这如同我们平常开玩笑说:“你骨头发痒是吧?”“你欠揍是吧?”道理是一样的。
接着往下看,毕文认为第十一章中,贾敬寿辰那天,王熙凤没有当场追问秦可卿的病情,以王与秦的关系而言,说这是反逻辑的。其实,这里并不反逻辑。首先,王熙凤已经注意到了秦可卿的缺席,并且还说,“我说他不是十分支持不住,今日这样的日子,再也不肯不扎挣着上来。”也就是说,王熙凤已经知道秦可卿是因病才没有来的,再说,前面尤氏已经将媳妇的情况说了一遍,不仅将病况,而且将吃药情况都介绍了,可以说是相当详细了,这就等于在小范围内为秦可卿的病情召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请问,此时,王熙凤有必要再寻贾蓉追问么?第二点,这天的主题是庆贾敬生日,也就是说应该喜庆色彩浓一点才对。如果王熙凤当时就秦可卿的病打破沙锅问到底,这反而不符合逻辑。这就如同你要演奏一个欢乐的曲子,却一个劲往低沉处弹,这不是煞风景么?第三,王熙凤其实是十分同情秦可卿的,这从她听到尤氏发布的消息后“眼圈儿红了一会子”到后来抽身去探看她便可看出。或者说王熙凤正因为想着要去看望秦可卿,所以也不用在众人面前细问了。
再往下,吃饭时,王熙凤和太太们的说笑,王熙凤“一句话说的满屋子的人都笑了起来。”毕先生认为这是反逻辑的,似乎王熙凤这个人是全无心肝,闺蜜都病成那个样子了,此时她还有心说笑。在这里,笔者有必要再重复一遍,这是在给贾敬过生日,是两府上下老老少少的大联欢,在这个场合,难道就因为秦可卿的病而弄得大家都心事重重闷闷不乐么?显然没有必要。再说了,我们知道,王熙凤一向是个善于耍嘴皮子的主儿,就是贾母在,她也无所拘束,(贾敬生日,贾母因身体原因没来)此时,她更可以放肆而为了。所以,这时她主动出击将气氛调动起来,这才是她的个性,也与当时庆生的氛围相协调。从这个角度来说,王熙凤做得对,完全符合常理。
我们再看毕文认为反逻辑的一点,那就是饭后,王熙凤与贾宝玉去探看秦可卿。一进门,贾蓉就说:“快倒茶来,婶子(王熙凤)和二叔在上房还未喝茶呢。”毕先生认为,生日派对上那么多的人,场面如此的庞杂、如此的混乱,贾蓉却能准确地说出“婶子”“在上房还未喝茶”。这话很黑,绝对是从黑洞里冒出来的。这是反逻辑的。
事实真是这样么?其实情况并不是这样,我们还是来细看原著。一方面,王熙凤等一帮人吃饭时,贾蓉并不在场。事前,贾蓉就向尤氏说了,“我这会子还得快出去打发太爷们并合家爷们吃饭。”于是出去了。直到王熙凤等一帮人吃过了饭,贾蓉方进来向尤氏报告情况,什么大老爷家里有事,二老爷不爱听戏以及其他人送礼的情况等等。也就是说,王熙凤吃饭那一阵子,贾蓉并未亲见,所以毕文认为贾蓉在稠人广众之下专瞅“婶子”,这话就落空了。另一方面,贾蓉说婶子“在上房还未喝茶”也是有根据的。贾蓉向尤氏报告完了,同时建议“母亲该请二位太太、老娘、婶子都过园子里去坐着罢”,因为马上要看戏了。而此时尤氏说了一句,“也是才吃完了饭,就要过去了。”这句话就明白无误地告诉了贾蓉:大家都是刚吃完了饭,都还未喝茶。也就是说没有来得及喝茶这个信息是明确的。所以,当王熙凤与贾宝玉到了贾蓉家里,贾蓉那样说,是最正常不过的了。这既体现了贾蓉的客气热情,同时他作为晚辈,这也是应该做的。
毕文后面还有不少篇幅论述《红楼梦》人物言行的反逻辑,认为曹雪芹在小说写法上是不按常理出牌的大家。这些作为毕先生的一家之言,很有见地。但如果我们从另外的角度来分析,曹雪芹的这些反逻辑笔法其实也都是在生活常理之中的。(作者为机关综合支部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