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省常中支部 吴泓涛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现行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是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进程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创造。一个国家采用何种政党制度,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政治等多种因素决定的。自20世纪初以来,中国的政治家们曾模仿西方的政党制度从事政治活动,但多党制和一党制,都未能在中国的土壤中生根。中国在经历了清末民初政党林立、混乱纷争和以后的国民党一党专制、万马齐喑的黑暗岁月之后,1948年4月底,当中国共产党发布“五一口号”,提出与各民主党派等筹备召开新政协,组建民主联合政府时,立即得到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
以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为标志,我国正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它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结晶、文化的认同。这项制度的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它以协商合作代替竞争冲突,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代替牵扯倾轧,这对于维护国家政局的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历史表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是民主党派的立党之本;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政治保障。
民主党派作为民主政治的参与者,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支重要推动力量,在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三个方面,必须认真思考、积极实践、探索求真、参政为民,找准自己的位置,持之以恒地为社会主义民主事业作贡献。反映社情民意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重要内容,也是民主党派发挥作用的重要渠道,如实反映广大成员和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中共各级党委和政府广开言路、广求良策、广谋善举。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本人于1984年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自1988年以来,曾当选为江苏省第七、八届人大代表、常州市第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以及市十一届人大常务委员。在这期间,我多次参加了对政府部门、部分基层单位的视察、调研,在深入了解、分析研究并征集群众反映的基础上,认真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并就热点、焦点问题提出意见或写成议案,均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答复,有些问题已实施解决。1995年至2003年间,我还应聘担任了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行风评议员,并担任副组长、组长,通过相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报会,提出意见;参加了对市国税局、规划国土局、劳动局、旅游局、卫生局、教育局、司法局等政府部门及司法系统的检查与评议,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民主监督,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05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6年2月,又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这两个重要的纲领性文件,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推到了新的历史高度,对民主党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样的历史时刻,我们必须联系实际,学好文件,坚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信念,自觉抵御西方多党制、两党制和议会制的影响,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不断推进政党之间的合作与和谐,更好地发挥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