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创建环保模范城市
民进常州市委会
“九五”期间,我市以环境规划为指导,通过强化政府环保部门职能,在太湖水治污、工业治污等环保项目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使我市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水体污染、大气污染、村镇工业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资源问题仍严重存在,环境恶化的总体趋势还未得到有效遏制。并出现了一些亟应引起关注的新的态势,如面源污染问题上升:在污染物结构中,我市已进入生活型污染占主要成分、工业性污染比重下降的阶段,工业性污染是集中的点源污染,而生活型污染诸如生活污水和垃圾、汽车、机动车尾气、农用化肥、农药污染是来自千家万户的面源污染,给治理工作带来新的难度。同时也在警告我们,社会生活方式从
根本上制约公众的环境意识,一些不合国情的社会消费导向在破坏资源、加重污染方面,正产生着越来越大的负面影响。
在此基础上,我市提出了通过2至3年的努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民进市委响应我市“积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号召,就如何发动全市民众积极参与环保事业、强化政府部门管理职能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职能、以及日益增长的城市垃圾的处理,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一、培养、加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环境保护要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更要依靠广大市民日常的点滴行动,只有公众的普遍和积极的参与,真正成为环境保护的基本力量,我们许多保护环境政策、条文、法规的实施,才有确实的保证。因此,要让全体市民都具有生态恶化的危机感和保护环境的使命感。我们建议:
1、抓好两部分人,以带动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一是抓好干部,尤其是处于领导、决策地位的干部。二是抓好大、中、小学校的学生和幼儿园的儿童,让环保意识从小就扎根于儿童心灵。
2、号召保护环境从家庭做起。
3、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
4、进一步发挥环保社团的宣传、中价作用,鼓励所有社会团体通过其组织网络和联系方式发动成员参与环境保护。
二、以法制化为保障,完善立法,严格执法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建设与组织机构建设得到了我国政府的充分重视,在“九五”期间,我国更加快了有关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定。对我市有关管理部门而言,主要应根据我市环保现实状况,在管理制度和方法上,从科学性、实效性出发,设计和完善可操作的细节、规划、管理标准等,在完善合理的运行机制和培养一支素质好的环保执法队伍上面多下功夫,真正做到严格执法,违法、违规必究。
要根据设定的法律责任,完善处罚措施,适当提高处罚标准,使罚款对违法、违规者真正起到警示作用。
三、进一步发挥媒体对环境保护的新闻宣传教育作用、监督作用和对可持续的消费模式的引导作用
1、在新闻报道内容中要增加宣传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力度,并尽可能多参插这方面公益性广告。
2、目前环境报道中会议、植树绿化等中性报道,治理脏、乱、差现象等浅层报道较多,要进一步曝光那些深层次问题,使环保对国家可持续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的作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节目与广告安排中应控制对那些既不合国情,又不合现代意识的奢华生活的炫耀。
四、当前要重点处理好我市城市垃圾
1、改革管理体制,引入市场机制,拓展投资渠道,试行开征城市垃圾费。 2、从产生和收集两个方面解决我市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
一是控制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量。
二是推行垃圾分类收3集,加强废品的回收利用。
3、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基础研究,针对我市垃圾的基本特性,确立科学、经济的处理技术方案。
在目前采取的填埋、堆肥、焚烧三种固体废弃物处理方式中,我市主要应设法提高堆肥的比例,并尽早把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纳入规划。垃圾最终无害化处理对策投资巨大,若处理不当,往往会造成局部严重的二次污染,如焚烧不当则会产生二口恶口英等剧毒物质,必须经过科学决策来决定。处理方法应根据我市垃圾的构成、资金能力、管理方式等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确定不同的优势选择。可以开展垃圾的定期分析监测工作,摸清基本特性,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总之,应有一个动态的总体规划,同时应根据我市市情确定垃圾处理的整体技术路线,不求最新,而求科学、实用、经济。
城市生态恶化的根本原因,主要是超工业化、越城市化的进程,换言之,是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而政府的规划和管理滞后。另一方面,也由于市民不良的生活、消费习惯。因此,其遏制和改善,也要依靠政储行为和市民行为的双重努力。只要在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的同时,大力增强全体市民的文明意识,共同努力,长抓不懈,一个蓝天、碧水、文明、整洁的现代化环保模范城市——常州必将出现于苏南的大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