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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5号文件精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4-29

民进各基层支部:

    中共中央最近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进程中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意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作了科学规范,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意见》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了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民进市委要求:

    一、 全市各基层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意见》,要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对照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把《意见》的学习当作当前与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学习的重点,各级领导班子要带头学,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政人员、各类行风监督人员结合参政议政,履行职能学;广大会员结合自身本职学;学习可采取举办辅导报告,专题座谈会、体会交流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刻领会《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

    二、    要积极向所联系的群众,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大意义、成功经验和理论成果,宣传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发表以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推进和蓬勃发展,宣传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三个文明”建设做出的重要贡献。引导广大会员和所联系的群众了解、熟悉和不断实践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制度,使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这项制度。

    三、要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为契机,切实加强我会各级组织的自身建设,按照《意见》在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上的新突破、新进展、新理念,对我会参政议政和自身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努力推动组织发展、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要将《意见》精神的学习作为后备干部、基层骨干和新会员培训的一项主要内容;要以《意见》精神为指南,对各级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机关建设逐一对照,做一次全面的检验,分析研究差距所在,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好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积极开拓参政党的工作新空间、新领域,为我市早日实现“两个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行地贡献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民主促进会常州市委员会

                                       OO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中国民主促进会常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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